来源: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第五周早晚自习缺勤及课堂出勤情况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7日
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由本班纪检委员联系学院学纪就业部核实。
开学至今各班缺勤情况统计如下:
根据《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违反教学管理规定,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一)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10-19 学时或擅自离校不超过 3 天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20-29 学时或擅自离校 3 天(含)至 5天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30-39 学时或擅自离校 5 天(含)至 7天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一学期内旷课累计 40 学时以上或擅自离校超过 7 天(含)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因旷课累次受处分且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如违反体育锻炼、体能测试、早晚自习等课外学风建设相关活动有关规定,考勤未达标的,请他人代为考勤或测试的,代替他人考勤或测试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课;有情况请履行请假手续,严禁无端旷课、擅自离校。
龙8国际唯一官方网站学工办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纪就业部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