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学院2023-2024学年“三助一辅”的通知
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20〕93号)要求,现就我院选聘研究生担任2023-2024学年“三助一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须为我院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其中,申请者须为2021级、2022级、2023级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一)岗位设置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定期考核、重在培养”的原则,充分发挥“三助一辅”对科研、教学和管理的支撑和补充作用,凸显岗位的实践育人功能。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院根据经费预算、相关单位实际需求、学院研究生规模等因素进行设置。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导师或科研课题组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设置。
根据以往,结合实际,本学年全院拟设15个岗位,其中,兼职辅导员岗位拟设3个,研究生助管/助教岗位拟设12个,具体岗位数量以研究生院分配为准。岗位要做到专岗专用。
(二)岗位职责
兼职辅导员:须管理学院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包括协助学院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创建优良学风;协助学院及时了解和掌握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等,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学生资助、就业创业和其他相关工作;须完成研究生院安排的相关培训、考核、专项工作等。
助管岗位:根据学院任务和要求,在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老师的指导下做好日常行政事务管理、会议功能室设备管理及其他管理和服务工作。
助教岗位:主要承担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的问题答疑、作业批改、实验指导等辅助教学工作,以及课外实习实践指导等工作。
助研岗位:主要参与导师或课题组的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数据采集、文献资料整理等工作。助研岗位聘期由导师和课题组确定。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报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学业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学有余力,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工作;
3. 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4. 工作能力突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5.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有学生会、研究生会或团委等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及兼职班主任经历的研究生优先。
6. 兼职辅导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
(二)个人申请
1. 2021、2022级学生须事先征得导师同意。2023级学生需结合课程安排。
2. 所有申请者需填写“三助一辅”报名信息表(附件1)、并将个人PDF版简历(自由制作,不作格式要求,页数控制在2页以内),于7月31日(周一)下午17:00前发至政管研工办gw_002hszgxy@scnu.edu.cn电子邮箱 ,邮件以“姓名+兼辅/助管/助教”命名,逾期不予接收。
3. 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线上腾讯会议开展),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共7分钟,分为2个环节:
第一环节:每位应聘者做2分钟内的自我介绍,面试分占比40%;
第二环节:面试评委根据报名简历和自我介绍提问2-3个问题,时间为5分钟,面试分占比60%。
(三)岗位聘任
招聘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和管理情况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并将聘任结果在学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兼职辅导员公示要注明拟带的年级、班级、专业,助管公示要注明服务的办公室,助教公示要明确科目及课程信息)。
四、岗位聘期
每位研究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岗位。兼职辅导员、助管聘期为一学年(2023年9月-2024年7月),寒暑假期间工作将根据学院实际灵活安排。助教聘期为一个学期。
五、福利待遇
学院“三助一辅”岗位,除享受学校固定津贴外,还可以获得学院相关福利,大致如下:
1. 工作培训机会多,可进一步提升工作技能、工作效率,为以后工作夯实基础;
2. 进一步熟悉学院各职能办公室工作安排,如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等教育管理工作,学院财务、后勤、人事、教学管理等人才培养工作;
3. 补贴性劳务机会较多,如“专升本”阅卷、网络课程阅卷、档案整理、学院各类培训(各级学校管理干部、教学骨干和地市公务员培训)跟班等;
4. 熟悉学院各类会议、活动组织流程,并享受学院茶歇、茶点等饮食福利;
5. 评奖评优资格优先考虑,奖学金职务加分等。
六、培训与津贴
学校“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对兼职辅导员、助管、助教岗位拟聘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管理特点,给予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加强管理。
津贴发放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当月提交上一个月工作量。例如:9月份津贴发放材料于10月份提交,10月份工作量的津贴发放材料将于11月份提交,其它月份依次类推,临近假期月份将视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为1000元/月,助管岗位津贴为800元/月,助教岗位津贴为600元/月,学院于次月1日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发放表》,经学院分管研究生领导签名、盖学院公章后交到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学校将岗位津贴发放至研究生银行账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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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9日